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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写字教学及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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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文件
赣教字〔2016〕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写字教学 及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
各中小学、局直属各单位: 为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写字教学及开展书法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写字教学及开展书法教育的重要意义 汉字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规范、端正、整洁地书写汉字是有效进行书面交流的基本保证,是学生学习语文和其他课程,形成终身学习能力的基础。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提高汉字书写水平,有利于增强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和文化的理解,是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多年来,我区中小学书法教育有着良好的传统,涌现出了柘汪小学、城头小学、黄海路小学等一批省内外知名的书法特色学校。为了进一步总结和推广书法教育的新模式和新经验,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必要在全区各校进一步加强写字教学及开展书法教育。 二、明确中小学写字教学及书法教育的目标要求 (一)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中小学生书法教育,培养中小学生规范书写的意识、技能和习惯,中小学书法教育全面普及,师生书写技能和书法艺术欣赏水平明显提高。创建一批书法教育特色学校和书法教育试点学校,培养一批书法教育骨干教师,培养一大批书法艺术特长生。 (二)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学段要求 中小学写字教学和书法教育应本着打好技能基础、坚持循序渐进、注重书法修养、提高文化素质的原则。写字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全体学生书写规范字的良好习惯和能力;书法是文字的书写艺术,应是在普及写字的基础上重点面向有书法兴趣爱好的学生进行的艺术教育。 小学阶段:掌握正确的握笔姿势和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小学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首先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硬笔书写要求学生能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的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有一定的速度。 初中阶段: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用毛笔临摹古代书法碑帖,重点临摹名家书法作品,能书写简单的毛笔作品;从书法作品的内涵、章法、结构、笔法等方面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具备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 高中阶段:学习用硬笔书写行书,力求美观;继续用毛笔临摹名家碑帖,可以通过书法选修课深入学习,发展特长,尝试书法作品的创作;结合语文、艺术等相关学科的学习,认识中国书法的丰富内涵和文化价值,提升文化修养。 各中小学要确保课程目标的实现,通过书法教育,使学生初知书法、欣赏书法,培养传承祖国文化的责任感,整体推进书法教育。 三、加强中小学写字教学及书法教育的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书法教育课时。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要求,小学一至六年级要在语文课或地方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初中阶段可在地方课程中安排书法课,可集中教学,也可分散教学,平均每周课内写字指导及训练时间不少于1课时。高中阶段要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教育有关的选修课程。学校还可在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书法课要纳入课程表中,做到有教材、有教案。 (二)用好写字(书法)教材。要用好江苏省的免费教材《写字与书法》。毛笔书法字帖要选用教育部推荐的临摹范本。教师要利用校本教研加强对教材、教法的研究,提高写字指导效率,保证教材的有效使用。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约学校开展书法教育的瓶颈主要是师资问题,学校要指定有书法特长的语文、美术等学科教师担任书法教师,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专职书法教师。学校可以聘请校外机构的书法专业人员和有书法专长的家长作为兼职教师。要重视教师的书法学习和培训。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优秀书法教师的专长,指导和引领全体教师提高书写水平,为整体提高学校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创设条件。要加强中小学语文教师的书法教育培训,组织教师研学《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把握其基本要求。要加强全体教师“三笔字”训练,将“三笔字”培训作为教师培训的重点内容。各类教学评比和教学基本功大赛,应把书法水平作为教学素养的重要评价指标,促进全体教师提高书写技能和书法欣赏水平。 (四)发挥语文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书法是中小学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练字不仅能巩固识字,也有利于养成学生认真的做事态度和高雅的审美 趣味 。语文教师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有计划地加强写字教学,确保课程目标的实现。每个学段的语文课都要用好《硬笔习字册》,指导学生写好汉字。尤其是小学阶段,每天应在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左右的写字时间,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字,要关注认真书写态度和良好写字习惯的培养。 (五)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写字教学。培养良好的日常书写习惯,提高学生的书写水平是所有学科教师的共同任务。书法教师应重视书法审美教学,培养学生初步的书法欣赏和应用能力。各学科教师要在板书、作业评语及其他书写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注重对学生书写实践的指导,对课堂练习和日常作业要有明确的书写要求,在平时作业批改中应关注学生的书写质量,改变学生“重答案轻书写”的状况,努力把练字与应用有机结合起来,避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切实做到“教师提笔即示范,学生提笔即练字”。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活动。要有计划地组织师生书法展览、书法特色学校现场展示、书法课堂教学观摩研讨和书法家进 校园 等活动,鼓励有书法爱好的学生开展个性化艺术活动,用多彩的活动丰富学校书法教育的文化内涵,促进学校书法教育不断深化。中小学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作业和书法作品的评奖活动,开辟师生书法优秀作品展示橱窗或专栏。区教育局定期组织开展“师生书法比赛”、“师生书法作品展”等活动。 (七)健全书法教育的评价机制。建立以发展性评价为主体的评价机制,将学生写字习惯和书法水平,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之中。学校应定期抽查书法教育落实情况,规范各科作业书写要求,并重视日常随机抽查。各校要积极探索书写评价的方法,通过评价手段培养学生对写字的兴趣,提高书写技能,养成“身不正不提笔”“提笔即练字”的良好书写习惯。一方面,分学段确定写字(书法)教学评价内容及细则,小学低、中年级的书写评价要特别关注正确的书写姿势、认真的书写态度和良好书写习惯的养成,重视对基本笔画和结构的正确把握。小学高年级除关注上述基本要求外,还要注意书写的速度。中学要关注书写练习的坚持和书写水平的持续提高。另一方面,注意评价方式与方法要灵活多样,可采用圈点、批注、示范法,也可采用展示激励、反思总结以及建立成长记录袋等方法。评价过程中要综合采用自评、他评、互评等方式。提倡在各学科考试评分标准中增加卷面书写评价项目。坚持把教师的板书作为考核教师基本功和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内容。 (八)加强书法教育教学研究。区体卫艺科、教研室要把书法教育教学研究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定期组织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书法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书法教育能力和水平。 (九)创建书法教育特色学校。倡导学校改革教学内容,在进一步减轻学生负担、加强书法艺术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特色。区教育局每年将命名一批书法教育特色学校,争创1-2所省级书法教育特色学校和书法教育试点学校。各校要根据《赣榆区中小学书法特色学校创建标准(试行)》(附件二),积极创建区级书法教育特色学校,达到创建标准的学校,可于每年9月底前向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申报,申报时须提交《赣榆区中小学书法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三)和自查评分表(《赣榆区中小学书法特色学校评估细则(试行)》)(附件四)书面材料、电子文档各1份,区教育局于12月底前对申报学校进行现场评估验收。 四、落实写字教学及书法教育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写字教学及书法教育领导小组,一把手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以加强对书法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学校要把写字教学及书法教育作为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抓实抓好。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制订方案,加强培训指导和日常检查,落实好写字教学和书法教育的常规管理。 (二)提供物质保障。学校要为开展书法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包括书法教室和氛围的创设,为师生购置必要的书写工具、材料,组织教师外出培训,聘请书法家讲座等。 (三)加强基地建设。学校要重视书法特色学校建设,加强与各级书法家协会等校外书法团体和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形成一批校外书法教育基地。要积极利用 社会 力量开展书法教育,鼓励社会各界及个人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活动和教师培训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配备书法展室。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中小学要结合书香校园与校园文化建设,加强书法教育,通过悬挂书法名家和师生书法艺术作品、张贴写字(书法)要求、介绍写字(书法)知识、举办写字(书法)作品或作业展览、表彰写字(书法)教学先进,印发或出版师生优秀写字(书法)作品等方式,营造写字(书法)教学良好氛围,提高师生写字(书法)的兴趣和水平。 (五)加强督导检查。学校要注意规范各科作业书写要求,定期抽查写字教学及书法教育落实情况。同时,要重视平日的随机抽查,要把学生书写问题作为平日教学巡视的重要内容,随时给予关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学期要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写字测试或过关,定期举办作业展览等。学校、班级要积极开辟师生优秀书法作品展示橱窗或专栏。区教育局将采用写字教学调研和写字抽测的方式加强对各校写字教学质量的监管。此外,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还将定期对各校开展书法教育进行督导,将书法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学校综合考评和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内容。 附件:1.《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2.赣榆区中小学书法特色学校创建标准(试行) 3.赣榆区中小学书法特色学校申报表 4.赣榆区中小学书法特色学校评估细则(试行)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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